最新消息!汤阴县调整机动车限行政策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高志强 牛静芳
2月6日,汤阴县人民政府公布关于调整机动车限行政策的通告。
该通告称,为逐步完全恢复广大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融合汤阴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据《安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我市机动车限行政策的通告》(第26号),经研究决定,对该县机动车限行政策进行调整。
限行时间从2月7日起,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限行区域包括,安汤交界以南、铁东路以东、大力发展大道以北、中华路以西的城市道路(不包含以上道路、不包含S302省道)。
对进入限行区域的所有机动车,实施每日限制两个车牌尾号的车辆通行。“尾号”即为机动车号牌末尾的数字(号牌末位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前的最后一个数字不尽相同)。
星期一: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1和6;
星期二: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2和7;
星期三: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3和8;
星期四: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4和9;
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5和0。
限行时段:8:00—19:00。已办理通行证的货车,同时遵守本限行规定。外埠号牌车辆在限行时间内驶入限行区域的,按本通告规定继续执行。
不有限行措施限制的车辆:军车(不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清障专用车辆。
公交车、客车、出租汽车(不含出租车辆)、邮政专用车(不含快递),经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备案的保险勘验车、单位班车、学校校车和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执法车辆。
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及殡仪馆的殡仪车辆。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限行期间,对违背限行规定的机动车,电子警察将对其展开抓拍,由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对机动车未悬挂号牌、遮挡号牌的除罚款外并记12分;对用于假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判处行政拘留。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编辑:丁丰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