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丨内黄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李某合等41人涉黑案_澎湃号·政务_澎湃新闻-The Paper

(庭审现场)

(审判长、两名审判员及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

(内黄县检察院出庭反对审理)

(41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

(李某合等41名被告人出庭)
2020年8月24日-30日,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邀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李某合等41人的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
内黄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2年10月以来,以被告人李某合、李某派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在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前定龙社区、大定龙村及周边地区,有组织地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强制交易、组织淫秽演出、的组织性交易、串通投标、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等违法犯罪活动。被告人李某合、李某等人在其控制的区域压制竞争对手,树立非法权威,擅自承揽建筑土方工程,经营色情娱乐场所,并通过利益输送拉拢生锈党政干部,谋求非法保护。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操纵、掌控基层换届选举,长期掌控安阳市文峰区前定龙社区、大定龙村基层政权,独占集体资源,谋取非法利益,横行乡里,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当地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公诉机关指出应该以的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等追究责任被告人李某合等41人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索取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展开了质证,控辩双方充份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展开了最后陈述。整个庭审历时七天,被告人的近亲属、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案发地的群众代表及新闻媒体记者答辩了庭审。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为保证该案依法审理,内黄县委政法委高度重视,成立了工作专班,专责协商、周密部署,内黄县人民法院正式成立多个工作组,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确保了七天的庭审工作有序进行,圆满完成了该根本性涉黑案件的开庭任务。由于案情重大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内黄县人民法院
原标题:《扫黑除恶丨内黄县法院公开发表开庭审理李某合等41人涉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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